香港能效标签强制计划第3阶段产品将于今年12月1日全面实施
类别:行业快讯 文章出处:普偌米斯检测 发布时间:2019-02-26 浏览人次:11086
在2009年香港政府已开始推行《能源效益(产品标签)条例》,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(强制性标签计划)在2009年11月9日全面实施。类似于国内的能效认证,根据强制性标签计划,在香港能效标识范围内的产品须贴上能源标签才能在市场上销售,让消费者知悉有关产品的能源效益表现 。所有供应商(包括批发商及零售商) 不得供应没有参考编号及能源标签的相关产品。截止目前,强制计划已实行到第三阶段,下面普偌米斯检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。
一、各阶段强制标签计划产品范围
1、强制性标签计划首阶段于2009年11月9日起全面实施, 涵盖三类产品: 即空调机 、冷冻器具和紧凑型荧光灯(省电灯泡)。
2、强制性标签计划第二阶段于2011年9月19日起全面实施 , 涵盖范围扩大至另外两类电气产品,即洗衣机和抽湿机 。
3、强制性标签计划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, 涵盖范围再扩展至另外三类电气产品, 即电视机 、储水式电热水器和电磁炉,并把空调机和洗衣机的涵盖范围扩大。(详情参考下文表格)
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现时共涵盖八类产品,即空调机、冷冻器具、紧凑型荧光灯(省电灯泡)、洗衣机、抽湿机、电视机、储水式电热水器以及电磁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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